《廚余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規范》已于2024年01月16日發布,于2024年02月01日實施,現就編制背景、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隨著我市垃圾分類工作大力推進,家庭廚余垃圾和其他廚余垃圾分出量逐漸提升,相應地,處理設施也在同步建設和投入運營,為規范我市廚余垃圾處理活動,提高廚余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水平,經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 2022 年深圳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任務的通知》立項批復,2022年開始,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牽頭制定《廚余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作為廚余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的具體指引。
一、標準編制意義
(一)標準編制為完善行業管理提供了依據
針對生活垃圾焚燒、填埋等較為成熟的處理工藝及設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了《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管標準》(CJJ/T 212—2015)和《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運行監管標準》(CJJ/T 213-2016),對這兩類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提供了全面且詳細的指導。在廚余垃圾處理方面,目前主要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2012年發布的《餐廚垃圾處理技術規范》(CJJ 184—2012)作為餐廚垃圾處理行業的技術性指導文件,現已不適應深圳市生活垃圾四分類體系下廚余垃圾處理行業管理需求,國家及地方均缺乏覆蓋全部廚余垃圾類型的技術規范和管理標準,不利于對這類設施進行規范管理。因此,本《規范》的出臺為廚余垃圾處理行業提供了管理依據。
(二)標準編制是應對復雜多樣廚余垃圾處理技術的必然要求
目前,深圳市廚余垃圾日均處理量為6439噸,正在運行的處理設施的設計日處理總量為5693噸,設施處理負荷達113.1%。為補齊處理能力短板,深圳市正在快速推進新建一批以光明環境園為代表的廚余垃圾處理設施,考慮到深圳市土地資源緊缺、集中處理設施落地困難且建設周期較長等因素,各區也紛紛采用昆蟲生物轉化、三相分離等技術為代表的分布式處理設施作為集中式處理設施的補充,解決短期內廚余垃圾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
在此背景下,深圳市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多、處理負荷高、處理技術復雜、專業性強,不同技術工藝運行水平差異較大,再加上工藝涉及環節多、產品形式多樣,對規范管理采用不同處理技術的設施造成了困難。因此,為了有效提升不同廚余垃圾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水平,需制定具有針對性、專業性的運行管理規范,指導運行方系統、科學、有序、規范地開展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工作,同時為市、區監管單位落實廚余垃圾處理設施監管工作提供依據。
(三)標準編制是提高廚余垃圾處理設施運行水平的重要保障
深圳市對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實行市、區兩級監管,由于全市目前尚未形成系統化的監管流程和標準,市、區兩級監管單位難以全面掌握各設施運行管理情況,導致設施管理不到位、管理效率偏低等問題,不利于管理工作的規范、高效、統一開展。為了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先進標準體系,提高深圳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水平,有必要在總結前期設施運行管理經驗和參考其他類型設施運行管理標準的基礎上,綜合考量運行、安全、環保、經濟等多個方面,制定廚余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規范,推動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實現臺賬數據準確、可靠,運行穩定,污染排放達標,處理過程安全的目標。
二、標準主要內容
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確定標準框架,共六章內容: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運行過程管理、檔案資料管理。
參照《餐廚垃圾處理企業安全管理要求》(DB4403/T 72—2020)和《餐廚垃圾處理技術規范》(SZDB/Z 252—2017)等文件的規定,明確了廚余垃圾、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厭氧產沼、厭氧制酸等術語和定義。本《規范》涵蓋了廚余垃圾從進廠預處理、主處理到產品質量與去向的全過程管理要求,同時,在臭氣控制、職業健康管理、檔案資料管理上提出了更嚴格且明確的要求,結合深圳市行業實際,在新工藝新模式等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方向上也吸收行業實踐經驗,鼓勵廚余垃圾處理行業創新發展,經綜合研究總結,本標準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和適用性。
三、標準實施計劃
《規范》正式發布后,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將推動標準運用于全市廚余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實際工作,分批次、分步驟開展標準培訓、宣貫工作,加強標準實施監督,推動廚余垃圾處理企業和管理部門學標準、用標準,加強廚余垃圾處理設施管理工作的標準化建設。
四、附則
本文件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提出和歸口,起草單位為深圳市生活垃圾處理監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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