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設備廠家生產圖
2020-10-07 12:40:39
深圳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設置案例示范標準
如果簡短的形容最近2年垃圾分類的進程,2019年應該說上升到國家層面,各地立法陸續出臺政策強制垃圾分類,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這4種分類較為普遍,也就是垃圾分類4分法。2020年則是細化垃圾分類,比如統一標準用什么樣的分類垃圾桶設備來收集這四種垃圾,各地標準雖有不同,但垃圾分類亭、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垃圾收集站等一批住宅區垃圾集中分類投放設備成熱門關鍵詞。下面欣方圳廠家分享深圳2020統一標準版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設備生產圖:
欣方圳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設備廠家生產圖
深圳住宅區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設備配置規范:
住宅區應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類垃圾的分類投放和收集設置分類設施設備,包含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暫存點等。除居民積攢交售、預約專人或專門機構上門收集以外的垃圾,應分類投放至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或暫存點。
住宅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包括集中分類投放點和部分單獨擺放的收集容器。分類投放點的布設密度應便于投放和監督管理:一般每150~200戶設置1處集中分類投放點;單棟戶數超過200戶的住宅樓可每棟設置1處集中分類投放點;部分單獨擺放的收集容器主要為電池、燈管、家用化學品中的藥品藥具等有害垃圾、廢舊織物收集容器,可采用更低的布設密度。
住宅區的每個集中分類投放點集中擺放一組分類收集容器,具體要求如下:
1) 應擺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用于投放玻璃、金屬、塑料、紙類。具備條件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可按需進行細化。一般選用660 L的塑料標準桶,因場地或收運等原因無法設置的,可采用240 L的塑料標準桶;
2) 應擺放廚余垃圾收集容器,用于定時定點投放廚余垃圾,投放時段應符合實際情況或轄區規定,原則上每天不少于2個。廚余垃圾收集容器一般選用120 L或240 L的塑料標準桶;
3) 應擺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投放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一般選用660 L的塑料標準桶,因場地或收運等原因無法設置的,可采用240 L的塑料標準桶;
4) 可擺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投放電池、燈管、家用化學品等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應按照電池、燈管、家用化學品分隔設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應具有防水、防腐蝕功能;
5) 可擺放廢舊織物收集容器,用于投放廢舊織物,應符合SZDB/Z 326的有關要求。
住宅區的集中分類投放點一般設置在樓宇架空層等公共區域,如設置在戶外,宜采取防雨防曬措施。集中分類投放點應硬化地面,配備分類指引牌以及洗手、照明設備,宜連接污水管網。具備條件的還可安裝視頻監控設備。
住宅區的集中分類投放點未擺放有害垃圾、廢舊織物收集容器的,應另行擺放相應的收集容器。單獨擺放的廢舊織物回收箱,宜設置在住宅區主要出入口等人流量較大的位置,應符合SZDB/Z326的有關要求;單獨擺放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宜設置在入戶大堂等人流量較大且便于管理的室內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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